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
二、就业工作的原则
1.鼓励和引导毕业研究生到基层、西部地区及国家急需人才的部门工作。
2.鼓励和支持毕业研究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国防、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工作。
3.鼓励毕业研究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学校为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
4.定向生、委培生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工作。
5.毕业研究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毕业研究生在就业过程中要履行协议,诚实守信。
三、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
1.学校发给应届非定向毕业研究生每人一套带编号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一份带编号的《推荐表》(出国或升学的毕业生要将协议书退回就业中心)。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应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如不接收户口关系和档案,毕业研究生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到就业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
3.已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两个月之后可以申请调整改派。调整改派期限为一年(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日期为起始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4.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应在6月10日以前办理申请手续。
5.结业的学生,在7月份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须在就业报到证备注栏注明“结业生”字样。
6.毕业离校前,经校医院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应回家休养治病。一年内治愈的(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在下一年度就业。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生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7.毕业离校前,欠费欠物者,应及时做好清欠工作。
8.毕业研究生(含考博、进博后站、延期毕业、出国等未提出不参加就业申请的同学)未在“双向选择”截止时间内落实具体用人单位的,学院研究生就业办协助落实(指定)单位。 9.根据博士生的实际培养情况,在7月至12月20日之间取得毕业证的博士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可将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由学校统一于每个月最后一周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批,争取为毕业生提前办理报到证。
四、就业工作的程序
1.毕业研究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由就业中心统一印制并登记编号后,由学院(研究生就业办)发给毕业研究生。
2.《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生效后,在学院(研究生就业办)登记盖章。
3.毕业研究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时,必须登陆学校就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签约过程。 4.学院对协议书内容和网上签约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到就业中心进行鉴证登记。由就业中心汇总后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研究生就业建议性方案,并为学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签订协议
1、签订协议步骤及流程
登陆就业网站生源注册
在院就业办领取协议书
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
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意见
登陆网站签订电子协议
协议书上学院审批意见
协议书上加盖学院公章
校就业中心西区办意见
协议上校就业中心意见
2、签订协议说明:
⑴、每人只有一份协议,一旦作废,无充分理由不得领第二份。
⑵、毕业研究生应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就业协议书》要求补发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学院同意后,由就业中心在学校就业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20天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⑶、在5月底前务必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
⑷、已签订《就业协议》,但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履约的,应由违约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为统一格式,分为违约和改派两种,在校就业网下载或在就业中心领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提交学院研究生就业办审查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交就业中心办理违约改派手续。
3、 违约改派必备材料及流程:
用人单位出示书面同意违约意见
新用人单位出据书面同意接收函
持报到证原件到校就业中心领表
持违约表到学院就业办签署意见
持所有材料再到校就业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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